大马政府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提出过限制本地最高车龄的政策,也就是说汽车的车龄达到一定的年数之后就必须强制性报废,不过基于种种现实考量,政府一直都没有真正去推行这项建议中的政策。
不过,看来这项政策很快就会被实现了,因为交通部长廖中莱最近表示,政府已经正在研究这项政策的可行性,而且研究工作已经进入到了最后阶段,并且已经设定了一个最终期限,到时就会提呈到国会进行讨论。
马新社引述廖中莱的谈话指出,交通部已经为这项政策设定了一个期限,不过要真正实行必须要经过很多层步骤,包括提呈国会进行辩论,过后还要进行一轮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过程,因此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
他说,交通部将会拟定一个完整的方案,包括车龄的最高限制,同时被强制报废的旧车车主也可享有政府津贴来换购新车。他解释政府实行这项政策的用意,说车龄越高的车,发生故障和意外的机率也越高,政府是旨在减低国内的车祸率,以及减少一些停车场和路边被废弃的旧车。
“一些政府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声提出要求,希望政府能够实行这项政策,以减少国内一些住宅区废弃车越来越严重的情况,这些被废弃在停车场或路边的旧车带来了许多卫生问题,车内的积水成为黑斑蚊的滋生温床,并直接导致了周遭地区的骨痛热症病发率。”
其实这项建议早在2009年就已经被提出,不过政府在2014年推行国家汽车政策时,指这项政策还没到真正实行的成熟时机,因此将这项政策展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