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吊颈车’可被判坐牢,什么是‘吊颈车’?为何违法?

相信很多人都曾经听过所谓的‘吊颈车’,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大家口中‘吊颈车’的意思,其实所谓的吊颈车也就是马来文的Sambung Bayar,就是指车子在没有经过银行和JPJ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转卖给其他人。

为什么我们这次会突然谈到这话题?这是因为内政部长兼副首相Datuk Seri Ahmad Zahid最近在国会中提到,任何未经银行与JPJ批准,擅自把汽车转售给其他人的车主已经抵触1967年租购法令(Akta Sewa Beli),车主可被判罚款3万令吉,或监禁3年。

他是在书面回答吉隆坡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时做出这样的解释和警告,他也指出,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人事务部(简称贸消部)有权对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作出取缔和对付。

售卖‘吊颈车’可被判坐牢,什么是‘吊颈车’?为何违法?

我们来深入解释一下‘吊颈车’的意思,我国大部分车主在购车时都会向银行贷款,这种买车的贷款被称为Sewa Beli或Hire Purchase,车主在贷款获批而且拿到车后,必须每个月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也就是供期),只要贷款一日还未还清,法律上银行依然是有关汽车的真正拥有人。

所以,当车主在还欠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一旦想要转卖汽车给第三者,就必须先解决本身与银行的贷款(也就是必须还清),然后车子才能在JPJ进行合法的转换车主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一些车主无法根据银行的合约每月偿还汽车贷款,因此擅自在没有获得银行和JPJ批准的情况下把车子转卖给其他人,让其他人来接手偿还这辆车的贷款,就变成了大家口中的‘吊颈车’(Sambung Bayar)。

售卖‘吊颈车’可被判坐牢,什么是‘吊颈车’?为何违法?

‘吊颈车’有什么问题?它的麻烦可多了,如果是一般普通的开上马路其实问题不大,不过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发现车子在未经银行和JPJ批准下被转卖给其他人,就有权拒绝车主的索偿。

另外,一些车主在擅自转卖车子的时候,虽然会和买家签订一份买卖合约,但因为法律已经阐明还有拖欠贷款的车子在转卖之前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或者至少获得银行的批准,因此就算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合约,合约也不具有法律效应。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车子在JPJ的资料库中依然属于原有的车主,一旦新的买家驾驶这辆汽车超速、闯红灯、涉及交通意外,甚至是用来进行违法的行为如抢劫、偷窃等,原有的车主就会被警方找上门,可说是黑狗偷吃白狗当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