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卖了? 财经媒体引述消息, 称政府决定不卖南北大道

政府自去年财政预算案之前就开始声称考虑出售南北大道(PLUS)的经营权以让大道使用者最终受惠,而且也吸引了几家来自国内外的财团提交收购提案,并承诺将会降低过路费,不过这件事情的发展看来已经不像大家之前所预料的,因为政府被指已经决定维持现状,不出售该大道的经营权。

本地财经媒体The Edge Markets引述政府内部消息人士指出,政府在考量各方面的因素之后已经决定不出售南北大道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南北大道公司将继续由国库控股(Khazanah Nasional)和公积金局(EPF)持有。

无论如何,该份报导也强调,政府虽然不打算出售南北大道的经营权,但将会重新检讨政府与大道公司现有的合约内容,以求能够降低南北大道的过路费让人民直接受惠。根据财政部长林冠英在去年10月的财政预算案中所提到的说法,政府将会在今年降低南北大道过路费平均18%。

国库控股持有南北大道公司51%的股权,而剩余49%股权则是由公积金局持有,除了南北大道之外,南北大道公司也同时拥有马新第二通道、槟威大桥、北海-居林大道、芙蓉-波得森大道的经营权。

至于政府早前声称要收购雪隆地区4条收费大道(LDP、KESAS、SPRINT和SMART)的计划,该份报导引述的消息称政府至今还没作出具体决定。林冠英不久前才声称政府必须尽早作出决定,以确保政府无需对大道公司作出额外不必要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