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肇祸方保险路税逾期或拒绝报案导致车主被逼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 FOMCA 呼吁政府检讨并修改现有车险制度

相信一些拥有多年开车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大马的汽车保险制度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车祸发生后若另一方没有购买保险,或路税已经逾期甚至是对方没有报警的话,车主就必须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偿,最终损失自己的NCD(No-Claim Discount,也有些人称为NCB,No-Claim Bonus)。

这种保险制度的问题其实存在已有多年,也对一些车主造成不公平现象,明明在车祸中错不在自己,可能是对方超速或闯红灯导致车祸,但却因为对方车主拒绝报案,或没有购买保险而导致自己必须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接下来的几年必须缴付更多的保险费。

有鉴于此大马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OMCA)就呼吁政府介入纠正这个存在不公平现象的保险索偿制度,确保每一位付钱购买保险的车主都获得足够的权益保障,一旦遇到上述的问题,肇祸者除了必须接受相对的法律责任外,被撞的一方也不能因此而遭受非必要的经济损失。

车祸后肇祸方保险路税逾期或拒绝报案导致车主被逼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 FOMCA 呼吁政府检讨并修改现有车险制度

该联合会总裁Saravanan Thambirajah指出,近几年来车祸后被撞车主被逼需要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而损失NCD的情况越来越常见,许多驾驶者或摩多骑士在没有更新保险和路税的情况下就非法上路,涉及意外后也拒绝合作报案。

由于肇祸方没有更新保险或拒绝报案,在没有有效保单,或没有警方报案书的状况下车主无法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偿,最终必须向己方的保险公司索偿以承担修车费用,而原本享有的NCD也因为中途提出索偿而作废,隔年必须偿还全额保费才能继续更新保险。

他呼吁政府和警方采取更为有效的行动取缔保险和路税逾期的车主,而且也对车祸后拒绝报案的车主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行动,其中负责管辖国内保险与金融机构的国家银行(BNM)必须与大马普险协会(PIAM)、警方和陆路交通局(JPJ)合作,共同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共同探讨如何解决这项存在许久的问题。

车祸后肇祸方保险路税逾期或拒绝报案导致车主被逼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 FOMCA 呼吁政府检讨并修改现有车险制度

小编对于这项问题有着切身的体会,多年前小编本身的车子也曾被一辆没有更新保险的车子撞上导致右侧车门严重凹陷,报案后因为对方车辆没有保险的缘故,负责案件的查案官表示小编只能自掏腰包处理或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或透过律师向对方车主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但如果为了几千令吉的维修费而大费周章找律师上法庭提出诉状,还要耗一段时间经过漫长的审讯过程才能获得解决的话,最终也可能是得不偿失,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像小编一样最终选择妥协向己方保险公司索偿。

作为读者兼车主的你,你觉得政府是否应该修改现有的汽车保险索偿制度?该如何修改才能保障到所有人的权益?欢迎留下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