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开车返家不慎撞死8蚊型脚车骑士, 沈可婷今被判刑6年

2017年凌晨开车回家不慎撞死8名蚊型脚踏车少年骑士的本地华裔女子沈可婷,今日被柔佛新山高等法庭判处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必须即时入狱服刑6年和罚款6,000令吉,同时其驾驶执照也被吊销3年。

沈可婷的案件拖拖拉拉多年,之前已经两度在推事庭因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释放,但基于总检察署一再上诉,因此案件如今由新山高庭审理,高庭法官是在今早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APJ)第41(1)条文,也就是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裁决沈可婷罪名成立。

承审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案发时间是凌晨的3时20分,而且案发现场环境幽暗,沈可婷应该意识到现场灯光照明不足、可见度有限而应该放慢车速,但沈可婷当时以50km/h的车速驾驶,没有意识到现场可能会存在意外风险。

同时,法官也指沈可婷在未宣誓的情况下就在庭上自辨表示案发时没看到现场的脚踏车骑士,而且也不知道当地夜晚有脚踏车活动的说法,并不被法庭所接纳。法庭根据被告在自辨过程中无法挑出合理疑点而判处沈可婷罪名成立。

虽然沈可婷依然有权在高庭下判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沈可婷的代表律师也向法官提出暂缓执行刑罚并要求保释,以让沈可婷可提出上诉,但法官拒绝律师提出的请求,谕令沈可婷必须即日起入狱服刑,刑期从下判日也就是今天开始算起,直到获得法庭上诉批准。此外,若沈可婷无法及时缴付6,000令吉的罚款,则还需另以6个月的刑期来作为替代。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2月18日的凌晨3时20分左右,位于柔佛新山内环公路朝士士姑来皇后花园的路段,当时沈可婷开车深夜返家,不慎撞上一群正在路上骑着俗称“蚊型脚车”的巫裔少年,造成8名骑士死亡。

这起案件随后才引起政府和社会大众对蚊型脚车问题的关注,沈可婷在这起案件中两度被推事庭判决无罪释放,不过在2019年10月28日被新山推事庭判处无罪释放后,在希盟政府执政时期受委任成为时任总检察长的汤米汤姆斯为首的控方表示不满推事庭的判决,并为此再次提出上诉。

所谓的蚊型脚车就是指经过改装后的脚踏车,当时国内常见不少巫裔少年经常在入夜后骑着蚊型脚车在公路上飙车,引起了诸多的公路安全问题,也对许多驾驶人士和用路人带来困扰,执法单位随后曾有一段时间大力取缔蚊型脚车活动,并提醒父母们有义务阻止未成年的孩子参与这类型的活动,否则父母可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下受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