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撞坑洞导致轮圈轮胎损坏, 男子告市议会索赔胜诉

一名男子在夜间开车行驶,但因为车子意外撞上路上的坑洞导致轮胎与轮圈损坏,男子因而向雪州加影市议会提出诉讼并获胜诉,加影市议会需要为此向男子支付RM2,980的金额以补偿其损失。

根据本地媒体的报道,男子Fahrurrazi是在2020年9月某日晚上开车途径加影地区的的Jalan Sungai Long时,因为环境幽暗未来得及发现道路上的坑洞,导致车子左侧轮胎撞上坑洞导致轮胎破损和轮圈歪曲,并因此耗费RM3,580更换一套四颗新的轮圈和两条新的轮胎。

男子之后向当地的地方政府也就是加影市议会进行索偿,不过市议会的保险公司Takaful Malaysia只同意向男子支付RM1,430的赔偿金额,也就是只愿意负责一颗轮圈和一条轮胎的更换费用,但男子认为这样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因此决定向消费者仲裁庭提出投诉。

男子较后获消费者仲裁庭告知指该庭无权审理此案,因此男子转而向加影推事庭提出索偿诉讼,加影推事庭在今年7月15日开审此案,男子在庭上向主审此案的推事解释为何他需要花费RM3,580更换一套四组新的轮圈两条新的轮胎。

夜间行驶撞坑洞导致轮圈轮胎损坏, 男子告市议会索赔胜诉

根据男子的说法,他在市场上无法找到与原本轮圈设计与尺寸一致的单颗替代轮圈,因而决定购买一套四颗同样设计与尺寸的二手轮圈,每颗要价RM450,一套的价格为RM1,800,这对比购买一套全新的轮圈(RM2,750)已经来得便宜。

而加影市议会的代表律师则在庭上指市议会向来都有采取行动维护相关的路段,并以男子车辆的轮胎和轮圈严重损坏为证据,指意外发生主要是因为男子疏忽驾驶所致,并指由于男子只面对单颗轮圈和轮胎损坏,因此要求赔偿四颗轮圈是不合理的。

主审推事后来判处加影市议会需要对男子车辆的损失负上全责,并指男子向推事庭提出的照片已充分证明有关路段确实存在坑洞,证明有关路段并没有获得及时妥善的维护,并认为有关意外发生在夜晚时分,驾驶者本就难以看清楚路面上的坑洞,因此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