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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今年5月22日在南北大道第222公里处,靠近马六甲Simpang Ampat和Alor Gajah曾发生过多辆汽车滥用紧急车道阻挡救伤车前进的事件吗?如今20名车主因为被指控滥用紧急车道,而被推事庭宣判罪名成立,各别罚款1000至2000令吉。

马新社的报道指出,20名被罚款的车主分别为16名男性和4名女性,年龄介于23至65岁。他们被陆路交通局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第53(1)条文,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2)条文提控上马六甲推事庭,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车主们在求情时给出各种不同理由,包括想尽快抵达目的地、想避开车龙、家人生病、汽车出现问题,有者甚至给出一些荒唐的理由,包括赶着回家冲凉、上厕所,以及不知道紧急车道的使用规则

推事Nor Azizah Yusuf在下判时斥责这些车主,指若当时没有人滥用紧急车道,救伤车就可更快到达意外现场,涉及车祸的车辆也可更快被移走,塞车问题也可更快获得解决。

“这些车主的不负责任行为造成了救伤车延误到场,他们应该优先考量那些需要急救的伤者,而不只是一心想着让自己快点抵达目的地。如果换成伤者是他们的家人,他们肯定也会对这些滥用紧急车道的行为感到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