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两年宽限期漂白,地政部要求 EV 充电站运营商提呈申请

日前,地方政府发展部推介了《电动车充电站和开发程序指南》,以助力我国实现2025年拥有1万个电动车充电站的目标,地政部部长倪可敏表示,全国现有的电动车充电站运营商须在两年内向该部提呈申请,以进行漂白。

他昨天在国会下议院发表谈话时指出,为了推动大马电动车领域发展,确保我国在2025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有关指南亦涵盖了改进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流程。

“国内所有电动车充电站的运营商须向地政部提呈申请,并且符合规划指南和消拯局的消防安全指南;这些充电站在安装时,还没有这项指南,但他们一般上已得到了消拯局的批准。从今天起,我们会给他们两年时间漂白。”

给两年宽限期漂白,地政部要求 EV 充电站运营商提呈申请

倪可敏还透露,《电动车充电站和开发程序指南》早在9月18日已获得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主持的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MPFN)批准。

他说,这是为了给州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开发与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时提供指引,尤其在申请开发准证和施工准证方面。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截至今年8月30日,全国范围内共设有1,246个充电站,并分布于购物商场、汽车展览中心、酒店以及度假村。其中1,007个属AC类别,其余则是DC快充类别;玻璃市是国内唯一还未有电动车充电站的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