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AI)和自动驾驶技术逐渐迈向成熟,数字部长哥宾星指出,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可能已经不足以应对这些转变,政府必须重新检视甚至修正部分法令,以迎接这项即将普及的科技变革。
他以自动驾驶汽车(无人车)为例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并不准许这类无驾驶员的车上路,特别是行驶在公共地区,这类车辆的存在与现有法规之间仍存在显著冲突。
“根据法规条文,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由持有有效驾照的人操控。若无人车在无合法定义下出事故,涉及的保险索赔可能会面临法律障碍。”
哥宾星是在出席2025年东盟—海湾合作委员会(GCC)经济论坛中谈及“人工智能对各行各业的影响”时发表上述谈话。他坦言,保险公司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普遍不会承保无人驾驶车辆,也不太可能接受相关的索赔申请。
“无人车确实违反了当今的交通法规,但若我们选择停留在现状,将可能错失未来的发展机会。因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五年,自动驾驶汽车将在全球许多城市普遍上路。”
因此,他认为政府应着手调整现有法规,使之更贴合自动驾驶及其他新兴科技的发展需求。“我国目前并无专门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的法律,这显然已经无法满足科技发展的趋势。”
他补充指出,目前已有自动驾驶巴士在布城和赛城进行试跑,但这也反映出政府是否已准备好配套的法律基础仍有待考验。
哥宾星透露,数码部正与相关行业及利益相关方磋商,探讨调整法律的可行方向。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NAIO)也设有专责小组,研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所涉及的法律议题,包括是否应修订现有法令,或另起炉灶制定全新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