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合法化电召车服务是公共交通重要的里程碑。

上周四,国会下议院通过了修改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为合法化国内的电召车Uber及Grab服务铺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说,合法化电召车对公共交通服务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里程碑。

“这项措施说明,大马的公共交通服务已迈入了电子数位时代(通过提供电子数位服务),而我们也有信心这将会是一个更有效率的服务。我会说,这是大马人相当重要的里程碑。”廖中莱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这么表示。

他补充,合法化电召车服务也将有助于我国在2030年之前,实现40%的公共交通模式分配目标。他说,在公路上的电召车服务、的士,以及巴士等将提供最后一段路程(Last-mile)的连接服务,因为再完善的公共交通也需要它们的支援。

“到2027年,Rapid的铁道列车项目将会完成,城市的覆盖范围将扩大,届时各种服务相互对接,进一步加强大马的公共交通,要达到40%的目标并非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