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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昨天为您报导过,指乘搭LRT、Monorail或者MRT的乘客,如果遇上列车迟到超过15分钟就有权要求退款,这句话是引述首相署部长Datuk Nancy Shukri而说的。不过RapidKL的母公司Prasarana过后就对此发表了一则不怎么受到欢迎的回覆文告。

有关公司在他们的网站发表文告指出,遇上列车迟到的乘客确实有权要求退款,但前提是有关乘客最终决定放弃乘搭,如果有关乘客最终依然还是决定乘搭他们的列车,就算列车迟到也没有退款服务。

同时该公司还表明,就算乘客最终决定放弃行程,该公司也只会退回单程的车票车资,而且是以固本的方式进行退款,意即乘客如果购买的是来回双程票,一旦遇上列车迟到而决定放弃乘搭,最终也只能获得单程票的退款,无法获得全额,而且所谓的“退款”只是一张给您用来下一次兑换其它车票的固本,且必须在5天内使用。

该公司没有针对这项政策多作阐述,但规定乘客必须放弃乘搭才能要求退款,加上设下诸多不平等的条件,这样的做法肯定会引起许多民众的不满,毕竟确保列车准时到站是Prasarana和RapidKL的责任,如果乘客在没有其它交通工具选择之下只能乘搭LRT或Monorail,但却必须忍受列车迟到而又不能要求退款,会是一种让人很气恼的事情。

Nancy Shukri早前在国会上以书面方式回答Alor Gajah国会议员拿督古乃光的提问,古乃光指日本和英国等国家若发生列车迟到,乘客有权要求退款,本地的列车服务是否也有类似政策时,Nancy称本地的LRT、Monorail或MRT的搭客若遇上列车迟到超过15分钟,可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