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与 Grab 合法化跨出一大步,国会下议院通过修法。

我国政府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宣布要合法化国内的Uber和Grab服务,不过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这当中涉及到修改法令的问题。不过这项政策日前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因为国会下议院已经通过了修改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

英文媒体The Star报导,称国会下议院已经通过了修改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以及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为Uber和Grab合法化铺平了道路,剩下的就只等国会上议院通过,但应该不会是问题。

在新的法令下,国内的网络召车业者(包括Grab和Uber)必须要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而他们手中的执照是不能转让给其他人,也不能借给其他商业单位使用,同时所有的Uber和GrabCar司机都必须向政府注册,违反法令者可被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

根据早前的报导,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日后将会向所有的合法Uber和GrabCar司机发放司机证,而且这些司机使用的载客车辆也必须接受Puspakom的验车,以确认这些车辆符合商用需求并且可安全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