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雨天或起雾滥用雾灯、改装冰蓝色尾灯可被警方开罚单

雾灯是如今许多汽车常见的配备,但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雾灯的实际用途和设计用意,经常在没有下雨而且的时候在灯火通明的公路上开着雾灯四处趴趴走。而随着LED灯泡的兴起,近几年也有越来越多人喜欢在尾灯组改装冰蓝色LED倒车灯。

其实许多国家的警察都会明文禁止司机在没有下雨和没有起雾的情况下使用汽车雾灯,违反规定的司机可以因此而接到罚单,而如今我国警方也公开表示,任何滥用雾灯的驾驶者在本地也一样会被警方对付。

全国交警主任Datuk Azisman指出,我国警方在今年针对滥用雾灯和非法改装冰蓝色尾灯的罪行开出了9,385张罚单,其中6,566张已经缴清。而去年开出的罚单则有16,092张,其中还有9,323张仍在拖欠。

非雨天或起雾滥用雾灯、改装冰蓝色尾灯可被警方开罚单

Azisman也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条文明确规定驾驶者不得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雾灯或在车尾改装足以影响他人视线的灯光,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RM2,000或监禁不超过半年,而警方也会根据这项法令赋予的权力去执法。

在这里小编也提醒各位道路使用者,除了不要在非下雨/起雾的天气开启雾灯外,也不要在下雨天乱用俗称Double Signal的紧急信号灯,因为紧急信号灯的用意就是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表示本身车子出现故障或紧急状况,而若在车子没有故障或没有出现紧急状况下乱用紧急信号灯,则可能导致其他道路使用者无法准确判断你的转向意愿,并可能因此导致意外。

下雨天使用紧急信号灯这个话题一直以来都被许多人所争议,有些人认为雨天开启紧急信号灯是为了让其他驾驶者更容易察觉自己的存在,但根据道路安全专家的研究,红色光线在雨天或大雾中的穿透性更好,因此驾驶者只要在雨天开启普通大灯(尾灯会一同开启)或雾灯,就能有效提高车子在恶劣天气下的可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