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叫Damar Wulan的网民最近在Facebook上投诉,指他最近使用南北大道(PLUS),从Gurun前往Pendang,原本的过路费应该是3令吉,但他在Pendang的收费站给过路费时却被征收9.40令吉,理由是大道公司职员指他超过了限定时间离开南北大道,因此向他征收了额外的6.40令吉罚款。

结果这个帖文被放上网后随即引起了一部份网民的非议,纷纷觉得南北大道公司给出的理由非常荒谬,甚至认为该公司无权限定消费者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一段路程,并质疑若驾驶者在路途上觉得疲劳而在休息站睡觉,南北大道公司是否也要对驾驶者罚款。

对此,南北大道公司昨日在他们的官网上作出澄清,称他们确实对超时的驾驶者施以罚款,但罚款的目的并非要惩罚他们的驾驶速度过慢,或使用的时间太长,而是为了杜绝过路费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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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大道公司在文中指出,一直以来都有部份不负责任的驾驶者存心欺骗南北大道公司,在进入南北大道时故意藏起票根,有着甚至是伪造假的过路票,为的就是能付更少的过路费。而为了杜绝这些骗子,南北大道公司为每一段不同的路程制定了“最长时限”,以一般驾驶者的速度来计算他们的驾驶时间,一旦大道职员发现有人使用了过长的时间,而驾驶者又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就有权对他们实施罚款。

“以Gurun前往Pendang的路程为例子,一般上这段路程所需要的时间时30分钟,但我们假设驾驶者会在Gurun的休息站停靠上厕所或小歇,因此我们把这段路程的最长时限拉长到2小时18分钟(138分钟),而我们的职员也会不断的收集和更新大道路况,包括大道内发生的车祸、抛锚和其它意外事故,并将这些足以导致交通堵塞或缓慢的事故纳入考量,进一步拉长有关路程的最长时限。”

不过该公司也指出,只要驾驶者能够提出合理的解释或出示证据,证明他们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大道职员就不会向他们征收罚款。而已被征收罚款的驾驶者,若在过后成功出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大道公司也会退还他们已缴付的罚款。

“至于一些在休息站内工作或者摆摊的小贩与商家则不受这项条规所管制,因为他们必须待在大道内至少数个小时工作,因此他们不会被征收任何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