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长魏家祥: 本周五提呈国会修改醉驾刑罚, 初犯判监15年

政府早前声称要提高醉酒驾驶的法律刑罚,如今这项建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交通部长魏家祥今日对外指出,内阁已经原则上同意修改现有的陆路交通法令第41至45条文,以加重对醉酒或吸毒驾驶者的刑罚。

本地媒体《Malay Mail》报道,魏家祥在国会的问答环节中表示,随着内阁已经原则上同意修改法令,总检察署也已经依照指示完成了修改法案的草拟工作,他预计新的法案内容将在本月17日(本周五)被提呈上国会进行辩论。

“在目前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下,醉酒或吸毒驾驶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但修改后的法案建议把首次犯案者的刑罚提高到15年,重犯者的刑罚则为20年。另外,我们也建议把初犯者的罚款提高到10万令吉,重犯者的罚款数额则是15万令吉,另外他们的驾照也会从原本的吊销10年提高到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