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提呈国会, 醉驾刑罚将被加重至监禁最长20年

政府提高醉驾刑罚的工作拥有了实际性进展,交通部长魏家祥今天向国会提呈了2020年陆路交通法令的修改法案,针对醉酒和吸毒驾驶的刑罚作出修改,把原本的监禁刑期和罚款数额大幅提高。

根据魏家祥提呈的法案内容,一旦驾驶者首次被判醉酒驾驶罪名成立的话,将可被判监禁最少10到15年,或罚款5万到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而第二次在相同法令下罪名成立的话,则可被判监禁15到20年,罚款10万到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案提呈国会, 醉驾刑罚将被加重至监禁最长20年

除了这些意外,法案也建议在醉酒驾驶罪名下的重犯者也可被吊销驾驶执照长达20年。

这项法案今早被正式提呈上国会进行一读,而魏家祥也表示国会将在本次的国会中寻求通过二读,这次的法案除了针对醉驾和毒驾的刑罚作出修改外,也会加重鲁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刑罚,至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

在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下,一旦醉酒驾驶被判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低1,000令吉、最高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而在相同法令第44条文(醉酒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则可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多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