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 鲁莽驾驶将一并提高刑罚, 降低酒精测试上限

我国政府近期已向国会提呈了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针对醉酒和吸毒驾驶的最高刑罚的法案,而在这次修改法令的过程中,鲁莽驾驶、疏忽驾驶等罪名的刑罚也会一并被提高。

根据交通部长魏家祥在其面子书公布的消息,在现有的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鲁莽/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初犯者的监禁刑罚为2到10年,罚款5,000到2万令吉,并将被吊销执照不超过3年,重犯者的监禁与罚款刑罚一样,但可被吊销执照长达10年。

在修改法令后这些刑罚将被提高,在此法令下初次被判罪成者可被判入狱5到10年,或罚款2万到5万令吉,同时也可被吊销执照不超过5年;而重犯者则可被监禁10到15年,罚款5万到10万令吉,并被吊销执照长达10年。

交通部长: 鲁莽驾驶将一并提高刑罚, 降低酒精测试上限

而在相同法令第42条文(鲁莽/危险驾驶未导致他人死亡)下,初犯者的监禁刑罚最长为5年,罚款5,000到1.5万令吉,同时吊销执照不超过2年;重犯者可被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1万到2万令吉,并被吊销执照不超过10年。但修改后初犯者被吊销执照的最长年限被提高到5年。

另外在相同法令第43条文(疏忽驾驶)条文下,现有法令规定初犯和重犯者都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4,000到1万令吉,而重犯者也可被吊销执照。但修改法令后初犯者的罚款额将被提高到5,000到1万令吉,重犯者罚款额提高到1万到1.5万令吉,监禁刑罚则维持一样,重犯者一样可被吊销执照。

另外,政府也有意降低执法单位的酒精测试上限标准,目前吹气测试的酒精含量上限为35mg/100ml,血液酒精测试的上限为80mg/100ml,尿检酒精测试上限则为107mg/100ml;修改后的吹气测试上限降低到22mg/100ml,血液酒精测试上限50mg/100ml,而尿检酒精测试上限则是67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