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体爆龟改装属违法, 大马警队警告可被罚2,000监6个月

大马警队最近在他们的官方FB帐号上作出提醒,指我国近年来有许多改装车迷逐渐兴起宽体爆龟改装,也就是非法加宽车身并且把轮胎改装成大幅度向外扩,形成所谓的“八字型”低趴轮胎改装,并指这种改装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在路上被逮到可被罚款RM2,000,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大马警队表示这种非法改装将会对汽车原有的煞车系统和悬吊系统造成重担,并影响煞车系统的性能和安全,可能导致车子无法及时煞停并造成意外,而且这类型的爆龟改装也会把车身高度大幅度降低,导致车子在驶过路墩时必须以极慢的速度经过,对后方车流量造成影响。

警队表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条第38项,陆路道路条规170/59,任何未经陆路交通局(JPJ)批准的改装皆属违法,一旦在公路上行驶并被执法单位逮到,可依据有关法令向车主或司机进行提控或罚款。

其实JPJ早前也曾对这类型的宽体爆龟改装作出回应,当时JPJ就指出所有在我国销售的车款都必须先获得JPJ检验和批准,一旦JPJ发现车主在日后进行任何非原厂以及没经过批准的改装,JPJ执法组都可对车主和司机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