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放宽条件,电召车车辆可继续保留为私家车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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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交通部宣布电召车司机必须到陆路交通局(JPJ)处理手续,将自己用来从事电召车载客的车辆从私家车组别更换为私人电召车组别,以作为合法电召车司机的条件之一,但这项政策却招致不少电召车司机的投诉和批评。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日前《光华日报》报道,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政府决定放宽条件,允许电召车司机无需更改其用来载客的轿车至私人电召车组别。

他说,在接获许多电召车司机投诉后,交通部及JPJ周二进行了讨论,并做出了上述决定。“我已经和JPJ讨论过,我们同意放宽条件。这意味着他们(电召车司机)无须更换车辆组别,可以继续维持私家车组别。”

不过,陆兆福也不忘提醒电召车司机必须持有公共服务交通执照、乘客保险、电召车帖子及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发出的电召车汽车准证才可算是合法的电召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