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告诫:开车时拍摄可被罚高达一千令吉或监禁三个月

您是否有开车时拿出手机拍摄或录视频的不良习惯?是的话就不要再这样做了!大马皇家警察(PDRM)告诫驾驶者切勿再犯,即便是您打算拍摄的对象正在做违法的事情。

如果您被发现在开车时使用手机,无论是在拍摄或录制社交媒体内容,抑或拍摄别人的犯罪证据,将被视为违反《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7A条文》。

警方表示,这是因为驾驶者并不会完全了解周围环境,这可能会导致车辆失控,继而发生车祸等意外。一旦被抓获,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RM1,000或不超过三个月的监禁,而且此案必须带上法庭解决。

警方提醒驾驶者,若真是遇到紧急事使用耳机或车载蓝牙功能来接听电话,并将手机放置在支架上,将其他事留给您的乘客或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