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将会修改我国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APJ),以更好的应对时代发展带来的变化,并且将会提高我国目前交通罚单的最高罚款额,一旦国会通过修改法案后最高的罚款额将从目前的RM300提高到更高的数额!
陆兆福指出,这次的法令修改内容将涉及到众多的层面,包括透过新增的法令条文来明确规范与合法化陆路交通局的电子化政策(包含电子路税、电子驾照)、明确将非法赛车/飙车行为归类为犯罪活动等,而其中一项主要的修改重点,就是提高交通罚款的最高数额。
陆兆福表示,该部将在接下来的国会下议院中提呈修改相关法令的建议和具体修改内容,包括将现有最高罚款数额从RM300提高到更高的数额,以对交通违规者起到更好的阻吓与惩戒作用。

KUALA LUMPUR, 18 Mac — Anggota Polis Diraja Malaysia (PDRM) melakukan sekatan jalan raya susulan Perintah Kawalan Pergerakan di bawah Akta Pencegahan dan Pengawalan Penyakit Berjangkit 1988 dan Akta Polis 1967 mulai 18 Mac hingga 31 Mac ini sebagai langkah pencegahan penularan COVID-19 di Jalan Bukit Bintang hari ini.
–fotoBERNAMA (2020) HAK CIPTA TERPELIHARA
不过陆兆福也强调,即将提高罚款数额的违规行为仅限于严重的交通罪行,如闯红灯、超速驾驶、无照驾驶、无路税驾驶,以及商用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同时也包括某些违规行为的重复违规者,这些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额将从目前的RM300提高到更高的数额。
此外,交通部也将寻求修改现有法令,并将困扰社会多年的非法赛车/飙车行为明确纳入为犯罪活动,让执法人员可更好且更明确的基于有效的法律条文来对付我国的公路赛车或非法飙车行为。
“目前在现有的陆路交通法令下对于非法赛车或非法飙车并没有一个清晰且明确的定义标准,因此只要未有明显威胁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且未造成意外事故,纵然执法人员明知道对方是在进行非法赛车或飙车,也很难采取有效的手段去调查并提控这些涉及非法赛车或飙车的人士。而修改后的法令将能有效的覆盖这方面的漏洞。”
除了非法赛车/飙车活动外,修改后的陆路交通法令也将现场看热闹的观众、支持者和聚集者纳入执法范围内,甚至包含协助封路以进行非法赛车活动的协助者也纳入犯罪行为内,让执法人员有足够的法律依据逮捕并进行调查和提控。
除了针对特定严重交通违规行为提高罚款数额,以及明确法律条文对付非法赛车活动外,交通部也将修法赋予驻守边境关卡的执法人员拦截没有车辆入境准证(VEP)或拖欠本地交通罚单的外国车辆入境大马,同时也能阻止拖欠拖欠交通罚款的本地注册车辆离境。
也就是说,在修改法令之后,常期拖欠交通罚款的本地车辆想要离开大马入境新加坡、泰国、汶莱或印尼时,将在边境关卡被执法人员拦截,直到他们缴清罚款为止,陆兆福说此举将有助于解决部份车主常期拖欠交通罚款的问题。


